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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原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全国莅临我院进行实务授课
2025-12-17 07:56 自鹏兴    (点击)

2025年12月15 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原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全国应邀莅临我院,在103教室为我院学子讲授《地方立法学》课程。法学院副院长、课程负责人唐淑艳教授主持。

曹全国副主任深耕地方立法领域多年,具备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授课内容紧密结合立法一线实践,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围绕地方立法的核心特征,曹全国副主任重点解析了其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三大定位。他指出,实施性立法旨在将国家层面抽象的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范;补充性立法则针对国家法律法规未详尽覆盖的领域,填补制度缺口、细化实施细则;探索性立法是在国家立法条件不成熟时,通过地方先行先试积累实践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他以民法典前身《民法通则》的制定历程为例,详细解读了地方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探索性作用。在讲解人大相关机构职能时,他明确法制委与法工委的核心差异:法制委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立法统一审议,主任委员仅有一票表决权;法工委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实行首长负责制,主任行使相应决策权。同时曹主任介绍,依据 2023 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权限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四大领域,基层治理为新增领域。关于地方立法流程,曹全国副主任概括为 “选题、起草、审议、施行” 四大环节,强调 “施行” 是 “立法‘后半篇文章’”。他指出选题主要源于党委交办、代表提议、部门申报和社会呼声,其中部门申报是地方立法选题的主要渠道,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均源于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立法难题。他还分享了株洲市地方立法实践成果,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株洲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已立13 部法,涵盖多个领域,其中与萍乡市联合制定的《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有益探索。

授课过程中,曹全国副主任注重与学子互动交流,就地方立法相关疑问进行细致解答。同时,曹全国副主任结合职业发展建议,提醒法学学子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实务能力。

唐淑艳教授在总结时表示,曹全国副主任的授课内容全面系统、案例翔实,涵盖地方立法的意义、定位、权限、流程、机构职能及实践成果等核心内容,深度还原了地方立法实务全貌,对提升学子专业认知与实务能力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参与授课的学子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干货密集、实用性强,进一步明晰了法学专业的实践应用方向,将把所学知识融入后续学习与实践,为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积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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