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疫情专项补助评选活动工作。经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法学院疫情专项补助的推荐名单进行如下公示:
1701班:龙曲莉、吴 俊
1702班:欧阳艳梅、陈春兰
1703班:徐 滔、阳 凡
1704班:何 颖、刘 琼
1801班:王玉洁、刘美琪
1802班:肖丽波、罗薇薇
1803班:张 涓、刘 莎
1804班:李有缘、李扶平
1901班:陈荣琪、马 蔚
1902班:安彦茜、张 翼
1903班:李海瑞、翁小康
1904班:梁思媛、杨 贝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5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法学院学工办反映。
办公地点:法学楼202
联系电话:22183929
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