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2017-03-18 16:36     (点击)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全面考查、选拔优秀学生,我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拟定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成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雄

副组长:吴长清、刘记福

成员:陈雄、吴长清、朱颖、刘记福、刘康复、黄启昌、彭科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

专家组成员:

第一组:陈雄、周雄文、张兆凯、黄启昌、张颖 、刘耀辉、兰照、易卫中、贺晓辉

组长:陈雄 秘书:彭科、易颖贤(录像)

第二组:刘记福、刘康复、尚代贵、石纪虎、柳励和、杨海涌、冯汉桥、徐慧娟、孙创前

组长:刘记福 秘书:田信、肖冬梅(录像)

英语组成员:龚玲 工作人员:李鹂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3月21日(8:30-11:30),按照学校复试公告通知要求带齐所有资料到法学楼4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科技楼财务处收费科(101)交纳复试费120元。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

2、体检时间地点:3月21日(8:30-16:00),考生资格审查后携带一张2寸照片空腹到河西校医院体检,体检费45元/人,考生自理。

3、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3月2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法学楼207

考试科目:《诉讼法学》

注: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100分,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独通知,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行政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两科。每科100分,该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即<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考试范围见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的《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与口语,100分)

(1)专业面试

时间:3月22日下午2:30

地点:法学楼201、法学楼207

(2)英语听力与口语

时间:3月22日下午2:30

地点:法学楼411

注:分组以面试当天公布的名单为准,并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

5、本学院根据计划指标的1.5倍比例,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成绩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6、排名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20分,其中听力、口语占5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60%+专业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5%

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名单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说明:其它未尽事宜和有关规定遵照《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3122183190 15116198336 彭老师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