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法学院第十一周查课通报
2023-11-22 15:27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学生纪律意识,法学院于第十一周对2020、2021、2022、2023级上课情况做了全面的考勤。经检查,对以下违纪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2201 洛珠尼玛 11.16 12 旷课

2202 李桂权 11.16 12 旷课

2202 同泰隆 11.16 12 旷课

2305 马培蕊 11.17 34 旷课

2305 韩心怡 11.17 34 旷课

2305 李雯 11.17 34 旷课

2305 李亚璇 11.17 34 旷课

2304 林子岚 11.17 56 旷课

2304 向美录 11.17 56 旷课

2201 朱彤 11.17 12 玩手机

2102 开丽曼 11.14 34 玩手机

2201 魏嘉欣 11.15 34 玩手机

2202 陶奕洁 11.15 34 玩手机

2305 尚思研 11.17 34 迟到

2102 钱志刚 11.13 12 迟到


注: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一)累计旷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累计旷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旷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累计旷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视为放弃学籍,报校长办公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累计计算旷课学时,一天按5个学时计算,自离校当日起计算旷课时间。请假逾期未归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旷课时间。

学不可以已,非学无以广才也

查课工作的开展是

为了更好地督促同学们按时上课学习

希望以上同学以后

能够按时出勤课堂,不迟到、不旷课

其他同学也要引以为戒

良好的学习氛围需要同学们共同营造

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严格规范自身,共同参与到学风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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