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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8-05-16 15:44 法学院教务办    (点击)

各位导师、同学:

我院拟于6月9日(第14周周六)08:00—17:40举行18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此次答辩共分7个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文查重。所有论文须通过Gocheck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重复率低于35%方可进入答辩程序。每篇论文总共有2次查重机会,学生可先自查1次,根据查询结果整改后,导师可对论文进行第2次查重检测。导师须在Gocheck查重系统打印所指导学生论文检测合格报告,并在5月28日(第13周周一16时前)统一交教研室主任。④各教研室应当在5月29日16时前交教务办汇总。

二、材料提交。检测合格且提交了查重报告的学生应于5月31日上午11时前,将“三表”即指导教师评阅表(基本信息录入完整,已写评语及打分)、答辩及最终成绩评定表(基本信息录入完整)、评阅教师评阅表(空白表格,不得出现学生信息、指导教师信息,对折后夹在论文正文中)与及论文定稿(封面及论文全文不得出现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信息)各1份交至教务办(法学院410资料室)。

三、论文评阅。参加答辩的论文须经导师评阅和交叉评阅合格(成绩60以上为合格)。指导老师评阅自行安排(5月30号评阅完毕并上交评阅表)。教务办6月2号前将交叉评阅材料移交给答辩组长安排评阅,各答辩组于6月6日前(第14周周三)完成毕业论文的交叉评阅工作,并将完成后的“评阅教师评阅表”返还教务办汇总。

四、匿名评阅。交叉评阅实行双向盲评,论文和评阅教师评阅表要求不透露学生及指导教师信息。交叉评阅60分以下论文,教务办将重新指定2名相关专业老师评阅。评阅成绩均合格,准予答辩;一合格一不合格,修改后答辩;均不合格,不准答辩。

五、论文答辩。答辩首先依据《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经答辩组评定形式或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论文,只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不给答辩成绩。

六、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时间为6月13日。对不能按期参加答辩(论文检测不合格或逾期未交合格检测报告、未按时或未按规定提交论文及三表、评阅不合格),以及答辩没有成绩的学生,整改后可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组成员3-4人,由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指导教师组成,按二次答辩学生占指导人数比例从大到小顺次选择。

法学院教务办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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