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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3-26 13:06 黄鹤    (点击)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髙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湖南工业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切实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制订本方案。

一、研招工作组织机构

(一)研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冷必元

副组长:唐淑艳

组员:  徐慧娟  王乾  谭伟

(二)研招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王乾

组员:袁培入  刘方可

(三)复试小组

成立1个复试小组,小组成员5名,设组长1人,秘书1人,摄像1人,网络技术服务秘书1人(机动)。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流程

(一)复试时间

上线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0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4月11

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崇信楼(法学院)

(注:复试当天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由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线一志愿考生)、4月10(调剂考生)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14:00开始,地点:崇信楼408。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四)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复试工作安排

1)上线一志愿考生复试

时间:3月30日

8:30-10:30专业理论笔试  地点:崇信楼法学院102室

13:00-20:30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崇信楼法学院402、411室

2)调剂考生复试

时间:4月11

08:30-10:30专业理论笔试  地点:崇信楼法学院102室

13:00-20:30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崇信楼法学院402、411室

3)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学院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指标

一志愿

复试人数

拟调剂指标

012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23

30

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3

2

11

035102

法律(法学)

4

0

4

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三、复试考核内容、方式

(一)专业理论测试

030100法学复试科目:963 刑事诉讼法

035101法律(非法学)复试科目:966 民法与刑法

035102法律(法学)复试科目:966 民法与刑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采用自叙和提问的方式。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里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每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生统一在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四)同等学力复试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964 民事诉讼法、965行政法学。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测试形式与专业理论测试形式一致。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

五、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法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030100法学总分≥335分,单科(满分=100分)≥4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第一志愿上线参加复试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六、调剂复试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80点起,开放不低于12个小时。

(三)拟调剂人数:035101法律(非法学)11人,035102法律(法学)4人,共计15人。按照1:2.0确定复试人数,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

(四)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 12 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五)接收调剂规则

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035101 法律(非法学)限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限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硕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4.在满足调剂申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适当考虑一定比列考生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1)独立署名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

2)考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的。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一等以上层次奖学金的。

4)其他方面比较有优势或者获得突出成果的。

如符合上述条件,在调剂申请过程中可注明相关情况,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录取

(一)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三)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五)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志愿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后默认接收,无需操作。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复查: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拟录取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监督

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

九、其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院,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183190

办公室地点:崇信楼(408)

监督电话:0731-22183927

复试咨询QQ群号:906477229 

群名: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2025研招复试群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5

 

附件一:第一志愿上线参加复试的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非法学(035101)

姓名

考号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总分

王诗怡

115355431600248

66

71

117

109

363

何洋

115355431600254

63

68

102

90

323

 

一志愿复试名单:法学(030100)

姓名

考号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法学综合卷一

法学综合

卷二

总分

潘玺名

115355431600609

72

59

134

138

403

黄琳岚

115355450800648

74

57

136

133

400

肖姿

115355614700650

68

57

135

136

396

曾卓聃

115355360800638

72

54

134

135

395

易柔

115355360100637

63

56

136

140

395

张紫叶

115355431600608

68

48

135

144

395

刘依婷

115355431300601

66

59

130

135

390

彭旭日

115355431600612

68

52

139

127

386

彭彩虹

115355432400626

63

59

135

126

383

尹磊

115355653300654

74

47

135

125

381

廖益平

115355431500605

60

42

138

139

379

王裕子

115355653300653

71

52

127

128

378

陈芳婧

115355431500607

62

43

137

136

378

马钰莹

115355431300599

68

50

131

129

378

刘涵

115355414200641

70

46

126

134

376

刘意璇

115355431600613

63

46

133

134

376

黄建平

115355432500627

68

44

130

133

375

王雨佳

115355410600640

60

51

128

133

372

唐银

115355432700630

67

50

127

127

371

胡坤

115355360900639

62

51

131

124

368

刘凌志

115355620800651

63

60

111

131

365

刘一章

115355432000621

66

44

128

117

355

冯茂华

115355431300598

57

49

121

126

353

范晓慧

115355431900620

62

48

121

120

351

王煜贤

115355621300652

57

47

127

119

350

张秋燕

115355423000644

61

42

122

124

349

李玉钱

115355430800602

64

46

119

118

347

廖崇亚

115355432100623

58

42

118

125

343

肖佳豪

115355431600616

59

42

116

118

335

阳鏖

115355440100645

57

43

113

122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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