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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史资料征集公告
    2024-11-13 21:38     (点击)

    各位老师、各位校友:

    现征集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株洲工学院法律系)院史资料。

    一、征集内容

    1.领导视察材料。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省市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来院参观、视察、访问或演讲的照片、视频、留言簿、签到簿、题词、书信、电报、贺信等。

    2.荣誉奖励。法学院及个人在工作中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奖状,奖杯、奖章、荣誉证书、锦旗、牌匾等。

    3.各种纪念礼品。有关单位、国内外友人、校友赠送的礼品及校际交流或重大活动纪念品等。

    4.个人纪念物品。校级领导、院士、学科带头人、教授及著名校友等的印章、聘书、论著、手稿(手写教案、教学大纲、论文手稿)事迹材料、使用过的物品、各种收据凭证等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5.珍贵设备器具。法学院不同时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具、仪器设备文具、工具、模型及带有院名印记的物品等

    6.声像图片资料。反映法学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视频、历届毕业生的班级(学院、系)合影照片、纪念册、反映或记载法学院及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报刊、画册、照片、实物、音像、书籍等)

    7.其他纪念物品。法学院各个时期的校徽、徽标、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内部票券(校内使用的饭菜票副食品供应券、乘车票、电影票);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老物件;法学院历史上形成的其他有助于了解法学院历史和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8.其他与院史有关联的、有史料价值和存在价值或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校史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电报、书籍、信件、日记、笔记、报纸、期刊、票证、证章、照片、录音、影像等档案实物。

    二、征集数量

    1.数量越多越好,总量不低于100件。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人

    20241114日至20241130日,联系人:孙昊老师

    联系方式:1214045101@qq.com

    四、征集方式

    征集院史档案资料采取以接受捐赠为主,复制、收购、代为保管及其他合法方式为辅。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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