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神农法学名家讲坛(第七讲)

    许中缘: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2024-10-11 17:10 张士坤    (点击)

    2024年10月9日19:00,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在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四楼模拟法庭开讲名家讲坛,讲座主题为“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本次讲座由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冷必元院长主持,法学院部分老师以及本科生、研究生参与讲座。

    讲座开始前,冷必元院长对许中缘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并为大家介绍了许中缘教授深厚的理论积淀与丰硕的学术成就。

    主讲环节,许中缘教授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的重要法治思想,论述了为什么要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怎样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以及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意义。

    首先,许中缘教授从公权与私权的关系角度出发,讲述了私权对社会的重大价值,对人权的重大意义。许中缘教授强调在中国存在公权与私权不平衡的矛盾,加强私权保障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接着,许中缘教授通过讲述中外民法的不同之处,引出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并提出不同于法国的民商合一,也不同于瑞典的民商合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民商法之间的关系更为特殊。

    其次,许中缘教授讲述了关于民法典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方面。一个基本共识是,罗马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知识体系的直接来源,而中国民法学沿自大陆法系,同样在罗马法的继受中构建了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需要达成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来源的认知共识。中国民法学知识体系是来源于德国法、法国法、日本法抑或美国法,还是中国的民事法律实践?其次,基于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随中国民事立法发展而形成的,需要对《民法典》所具有的知识体系进行解构。最后,《民法典》作为中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的集大成者,需要对《民法典》构建的民法知识体系进行中国理解,在《民法典》适用中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许中缘教授着重讲解了其中的人格权,通过列举深刻的例子提出人格权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限制如何界定的问题。

    最后,许中缘教授进一步探究了民法典与宪法的关系问题以及民法典与刑法的关系问题,强调民法是刑法的基础,提出民法不构成侵权的,刑法不构成犯罪。许中缘教授讲述了关于刑法帝国主义与民法帝国主义的区别,认为在法治国家只有民法典地位提高了,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许中缘教授认为我国民法具有极大的后发优势,重刑主义是不够健康的,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而将公权力放进民法之中调整,从基层特别是基层法院着手,坚持功能主义而不是形式主义,有利于更好地建构中国民法自主知识体系。

    主讲结束后进入提问环节,同学们都非常积极踊跃举手提问,许中缘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本体论、方法论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在本次讲座中,许中缘教授旁征博引,运用基础的民法理论深入论述了中外民法的特别之处,用富有逻辑、幽默的语言为同学们展现了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方向,激发了同学们对相关领域法治研究的热情,并赢得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参与本次讲座的老师有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全体教师及其他教研室的部分教师,包括唐淑艳副院长、徐慧娟副院长、谭伟教授、尚代贵副教授、杨海涌副教授、王瑞玲副教授、冯汉桥副教授、彭华副教授、孙蕾主任、詹艳老师、张彪博士、陈晰博士、彭健博士、蓝志烨老师、杨荣博士、敖忠博士、孙昊博士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