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必元,江西修水人,法学院院长,刑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0年9月到2004年7月,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4年9月到2007年7月,湘潭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师从邱兴隆教授)。
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师。
2010年9月至2014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师从刘明祥教授)。
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湖南工业大学法律顾问。
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湖南工业大学政策法规室负责人 兼 法学院副院长。
2021年4月2022年5月,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2024年至今,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刑法学教学科研,在《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刑事法评论》《刑法论丛》《政法论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刑法学等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刑事不法与社会危害性的整体评价理论》《责任事故类犯罪》等学术著作8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最高检项目2项,省级项目10项,获得“省内先进水平”鉴定2项。长期担任《刑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主讲教师任务,为湖南工业大学“课程思政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