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41 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140号)《关于2023-2024学年上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通字[2023]102号)《关于调整 2023 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规定,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双创中心负责人、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
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冷必元
副组长:徐慧娟、汪靓
成员:刘桂新、刘谢慈、孙蕾、杨荣、谢米隆、张昕、罗珍、詹艳
二、转入计划
根据学院师资配备和办学条件,法学专业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初拟接收专业计划如下:
2023级50人,拟增设1个班级;
2022级15人。
三、资格条件
1.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转出后,经学院审查,符合转入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2.学生填写申请时,务必将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如学生填写信息有误,审核无法通过。
3.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申请的转专业,生效学期为次学期,学生须在所在学院原专业按计划完成秋季学期所有教学活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申请转专业学生继续在所在学院原专业报到和注册,经法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的,从第三周正式转入法学专业学习。
4.学生转入法学专业后,必须按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补修相应课程,方可毕业。
5.2023级学生转入法学专业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需服从学院教学安排到河东校区完成所有教学活动。
四、考核方案
1.经学院审查,符合转入资格条件的学生,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二(2024年3月5日)下午15点于法学院201和207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综合成绩和接受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考核地点届时将张贴公布于上述地点门口)
2.综合考察成绩为在校学业平均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 60% 加上选拔成绩的 40%。选拔成绩由学院通过面试方式予以测定。新生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申请转专业,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参加综合考察时,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业成绩作为在校学业成绩,此学业成绩由学生本人面试前提供(以加盖转出学院教务办盖章的成绩单为准)。
面试包含综合能力面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各占50%。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潜质等。专业面试主要查考学生对专业知识的了解情况、关注程度、兴趣程度。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排名确定学院拟接收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拟接收转入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在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本办法由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法学院 .
- 2024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