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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举办第一届“崇信杯”18级案例大赛初赛
    2020-11-16 13:49 石秀琼    (点击)

    为增加我院学生对法律实务及法庭庭审的了解,同时更好地选拔即将到来的湖南省案例大赛的参赛选手,11月14日上午,我院第一届“崇信杯”案例大赛在法学楼模拟法庭拉开帷幕,彭华、姚曙明与冯骁聪三位老师担任大赛评委。本次比赛适用第一审审判程序,具体庭审过程与法庭流程相同。控辩双方围绕“刘壮壮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这一辩题展开激烈较量,其中控方以“刘壮壮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辩方以“刘壮壮不构成犯罪”分别作为本方观点。

    初赛首先在2018级6支参赛队伍展开。在第一场比赛中,控辩双方根据事实和法律,立足犯罪构成四要件,分别就寻衅滋事罪的主客观方面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进行质证与辩论。第二场比赛中,控方则认为被告人具有带刀的犯罪预备,与借故生非、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观意图,即使非正犯,但仍需承担全部责任。反观辩方,其就物证——刀具的的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以及书证的证明力大小提出了异议并进行质证,认为被害人陈述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疑问。第三场比赛中,控方就所掌握的证据与调查结果,进一步剖析。其认为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刘壮壮作为共同行为人理应对伤害结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辩方通过对照我国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有关规定反驳控方观点,并认为以故意伤害罪定性并不恰当,应当对被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首先亮相的三场比赛,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在辩论与质证环节中展开唇枪舌战,充分展示了选手们对法学理论的运用与对法律实务的思考,同时也为即将参与的湖南省案例大赛打下了实践的基础。最后经过三位老师的认真评议,B3组文飞飞、谢文凤、熊文灿以及G3组罗薇薇、琚琳、梁心怡、李娜两组脱颖而出,成功晋级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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