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我院“神农法学家名家论坛(第二讲)”开讲,由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刘宪权以“刑法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为题主讲。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冷必元主持,冯骁聪博士为评议人,法学院部分老师以及本科生、研究生参与讲座。
冷必元对刘宪权教授莅临主讲表示热烈欢迎,并为大家介绍了刘宪权教授深厚的理论沉淀与丰硕的学术成就。
主讲环节,刘宪权教授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介绍了刑法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
首先,刘宪权教授从宏观维度讲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和根本精神。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刘宪权教授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内容的偏向性在世界各国刑法中具有普遍性的体现,我们也应当坚持“不定罪不处罚”这一偏向性。罪刑法定原则的偏向性旨在限制国家权力的过度行使,这是其价值所在,是科学的。如果没有罪刑法定原则的偏向性,就不可能有刑事诉讼法中的疑罪从无原则,也不可能有无罪推定观念。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与国际通行经典表述的精神是一致的,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偏向性,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偏向性有利于纠正司法实践中入罪的惯性思维。刘宪权教授认为罪刑法定的根本精神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保障人权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追求。
其次,刘宪权教授从中观维度讲述了刑民交叉案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对“刑法是最后一道屏障”的正确理解。关于刑民交叉案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刘宪权教授强调,刑法和民法看问题的角度是不同的,并提出了“刑事看行为,民事看关系”这一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规则。
最后,刘宪权教授从微观维度讲述了不同刑法条文中相同表述的理解和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问题。关于不同刑法条文中相同表述的理解,刘宪权教授认为,由于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同,不同刑法条文中某些表述用词虽然一样,但实际蕴含的内涵并不相同。随后,刘宪权教授围绕普通机器人时代、弱人工智能时代和强人工智能时代这三个阶段,分析了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问题。刘宪权教授提出观点:一是人工智能现在和未来都不会成为人,而是一种具有高智能的物种,但我们也不能因为人工智能不会成为人就断然否定其不可能具有独立的意识和意志;二是人工智能是否可以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刘宪权教授结合ChatGPT的出现,表示强人工智能时代一定会到来的,各个方面的立法需要做好充足准备。
主讲结束后进入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刘宪权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强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风险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刘宪权教授旁征博引,运用基础的刑法理论讲述前沿理论问题,用富有逻辑、理性的语言展现了大数据时代的刑法挑战和机遇,激发了同学们对相关领域法治研究的热情,赢得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会议结束,同学们争先恐后找刘宪权教授签名合影。
图文:谌尹清维、张士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