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认真组织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异动及重点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审批,现将法学院2019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异动结果及重点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汇总名单、附件2:新增名单、附件3:删除名单、附件4:重点资助对象名单。公示期自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7日(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反映。(办公楼:法学楼203,联系电话:22183927)
法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