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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学生二党支部举行9月主题党日活动: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09-19 22:24 王涟琪    (点击)

    9月18日晚7点,我院学生二党支部在法学楼207开展9月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一开始,李佳乐同志为大家讲解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本内容,指出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并将新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文进行对比讲解。李佳乐同志尤其指出条例中的第一百二十九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与我们大学生党员息息相关的条文,希望大家以一定要诚实信用,切勿作弊。

    接着,张赖洁同志发言,她讲到仔细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发现它比之前的条例更加详细,更加具体明确。之后,胡彬福同志指出,他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他说“四种形态体现了我们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最后,支部书记刘静总结道,李佳乐同志重点讲解的第一百二十九条是大家应当重视的,千万不能因蝇头小利进行作弊。同时,她指出,本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她向支部党员同志提出要求,希望党员同志仔细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自己学习感触最深的写在会议记录本上,互相交流学习经验,并在生活中落实相关规定、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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