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司发通(2001)057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研究、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中青年课题者,须提供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3.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经费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5.课题题目:《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对申报题目作适当调整;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题目可以自拟。 6、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7.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8.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9.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等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
(2)正在承担中国法学会批准的同一或类似课题研究内容的课题负责人。
(3)曾经主持司法部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课题负责人。
10.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司法部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司法部课题。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报材料请从“司法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登录,在机构设置中点击直属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室)”后下载。
(二)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0份(含原件1份,资格证书或证明只需1份,放在原件材料中)及电子版1份(发送电子邮件)。
五、申报时间
2017年6月1日开始,2017年8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材料寄送
收件单位: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20
邮寄方式:一律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
联系人:吴玲 庄春英 郑丽娟 姜楠
联系电话:010-65152726 010-65152728
010-65152749 010-65152794
传真:010-65152794
E-mail:ky2726@sfbyjs.com
附件:
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司法部
2017年5月25日
附件: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一、 重点课题
1. 民法典合同法编纂问题与建议
2. 优化司法机关职权配置研究
3. 最高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研究
4.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问题研究
5. 行政公益诉讼研究
6. 社区矫正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7. 《律师法》修改研究
8.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9. 互联网理财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10. 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宗旨的环境法调整范围问题研究
一般课题
11. 法治文化在依法治国中的功能研究
12. 党内法规的功能与作用
13. 地方的司法改革研究
14. 法官员额制的运行实施研究
15. 人工智能发展中的科技伦理与法律规制
16. 司法认知偏差及其纠正机制研究
17. 民族地区乡村法治研究
18. 乡贤组织在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中的有效性和规范化建设研究
19. 唐代明代职官考核制度研究
20. 清末民国财政法制史研究
21. 新中国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变迁史研究
22. 全面深化改革与宪法修改
23. 地方立法权研究
24. 我国学龄前儿童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研究
25. 政府权责边界问题研究
26.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立法研究
27. 行政权力委托问题研究
28. 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与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研究
29. 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研究
30. 行政协议理论与审判实务问题研究
31. 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研究
32. 刑事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
33. 防范和打击新型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34. 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刑事责任认定与犯罪预防机制研究
35. 毒品滥用防控戒治体系研究
36. 新形势下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研究
37. 深化监狱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38.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39.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问题研究
40. 刑事诉讼中的财产权保护
41. 论民事诉讼法中法律审与事实审的界分
42. 民事诉讼中法官庭外调查研究
43. 我国法院副卷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
44. 公证工作改革发展问题研究
45.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研究
46. 中国民法施行法立法问题研究
47. 中国遗产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48.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内容与风险防范
49. 数据的法律保护研究
50. 中国商事通则立法研究
51.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信用风险防范
52. 商个人制度完善的重大理论与立法问题研究
53. 股东平等原则理念下的类别股制度探讨
54. 互联网市场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则研究
55. 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治化研究
56. 非税收入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57. 《劳动法》修改研究
58. 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研究
59. 外国人服务与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60.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的资产流失防范机制研究
61. “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对外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研究
62. 中美域外取证的法律冲突与博弈
63. 英国“脱欧”对中英双边法律制度的影响研究
64. 地下水污染法律问题研究
65.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